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考核标准。每个复试小组应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全过程。
3. 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不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080200 | 机械工程 | 58 | |
0812Z2 | 智能交通技术 | 10 | |
040108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3 |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加工制造) | 12 |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 | 10 |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交通运输) | 8 | |
085500 | 机械 | 90 |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2 |
086100 | 交通运输 | 24 |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30日-3月31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关注院网公布信息
(二)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均采取线下复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
(三)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八戒平台(中国)官方网站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2024/0229/c3804a460137/page.htm)。
2.专业面试环节和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一起进行,独立打分;同时面试专家结合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信息进行问题提问,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放在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环节之后,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40分,专业面试60分。
考生在3月31日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须用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址:http://xlcs.zjnu.edu.cn/school/index.asp?school=44(账号:身份证号,密码:密码统一为YZcs2024(注意区分大小写))。具体操作详见心理测试操作指南(见附件6)。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参考复试大纲,线下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 一志愿线下复试面试组别和顺序由考生在资格审核(3月30日8:00-11:00)时抽签确定,并由考生记录在面试顺序抽签表上,并签名确认。另外,考生应记录好自己的面试组别及顺序,按专业分区就座,面试前5-10分钟根据组别及序号通知考生准备面试。请所有考生注意现场叫号,避免过号。
3. 一志愿每生复试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当天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请所有考生在3月31日7:30前进入候考考场进行候考。无特殊情况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前往思政考核考场;思政考核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与候考考生接触。
4. 选考《材料力学》的考生需携带科学计算器。笔试、候考和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笔试、候考和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5.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规划和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我院联系。
四、资格审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规定时间
(3月30日8:00-11:00)内在资格审核现场提交: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表中审核结果及审查人签名不能为空)。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3)。(贴2寸蓝底或白底免冠近照)
3. 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4)。(贴1寸蓝底或白底免冠近照)
4.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5)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四)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5.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6.符合调入学院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程序
1.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 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 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的4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 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取得拟录取资格),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三)其他
1. 各专业调剂缺额、调剂复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关注院网公布信息。
六、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初试成绩也相同,按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按复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科目总分×100×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总分×100×复试权重(40%)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 复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 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6. 提供虚假信息。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zjnu.edu.cn/
学校电话:0579-82283026, 0579-82282319。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学院电话:0579-82291337
邮箱:gxy@zjn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工学院
2024年3月 27日
附件1:2024年八戒平台(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安排.xls
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3: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4:个人简况表(全日制考生).doc
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docx